Page 18 - 河北省社会保险费缴费清单引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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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证明并下载 PDF 文件。




                   五、单位社保费已缓缴提前缴纳



                         (一)适用对象:




                            符合缓缴条件的单位并已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缓缴,因缴费人实际业务需要,需提前缴纳缓缴费款的缴费


                   人。




                         (二)应用场景:




                            参保单位可通过此功能提前缴纳缓缴费款。



                         (三)操作流程:




                   1、功能位置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社


                   保费已缓缴提前缴纳,进入功能页面。



                   2、填写信息




                       缴费人通过填写单位社保编码、险种类型、费款所属期起


                   止等条件,查询已缓缴未缴费记录。费款所属期按照缓缴政


                   策暂时仅允许输入【2022 年 3 月-2023 年 5 月】(后续根据

                   最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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