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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1、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稽查局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2号(西院)

联系方式

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 0311-88626608

2、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5号(东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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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 0311-88625216

3、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第一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的“千户集团”企业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等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大企业的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专业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工作;开展大企业税收经济分析及与国外、省外同类型企业的比较分析;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5号(东院)

联系方式

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 0311-88625326

4、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分配下达并组织实施年度退税安排;指导出口退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进出口税收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5号(东院)

联系方式

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 0311-88625134